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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机关公寓区配电增容项目的更正通知函

2018-01-10 16:18:00  浏览次数:loading…  来源:广东省公安厅

文章摘要:关于对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机关公寓区配电增容项目的更正通知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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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通知函


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:

关于贵司代理招标的《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公寓区配电增容项目》(项目编号:0724-1700T06N5247)招标文件,现作更正如下:

一)招标公告第10条中:

“注: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(少于6家)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,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,可以发出补充公告,适当延长报名时间。”

更正为:

“注: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(少于3家)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,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,可以发出补充公告,适当延长报名时间。”

(二)招标文件第二章中“(二)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”中“三、评标细则”中“(二)评标要求”中:

“1.经评标委员会确认,已报名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少于6家,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。”

更正为:

“1.经评标委员会确认,已报名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,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。”

删除“2.经评标委员会确认,已报名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6家以上的,选取其中投标报价最低的6家投标单位为入围投标单位参与评标。”

(三)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:2018年1月24日10时30分

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。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更正文件为准。其他内容不变。

特此通知。

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

2018年1月8日

(广东省公安厅 编辑:小宇)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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